关于办理深圳大学生医保的通知

作者:scbb   时间:2013-10-11 16:38:15    点击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深圳市政府《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深府[2010]126号)的文件精神,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深研院将启动2013-2014参保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参加深圳市社保局大学生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其中不含生育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
1、参保对象:2013级全部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2012级及之前未参保但现在想参保的研究生。保险关系同学个人健康保障,要求全体2013级新生硕士、新生博士均应参加大学生医保。2012级及之前年级的已参保的研究生由市社保局默认为续保,社保局将从已参保学生登记的银行账户里自动托收2013-2014年度保险费。
     
2、参保待遇:大学生医保包括大病门诊、住院医疗保险和社康门诊待遇。
     
3、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72.08元,其中政府补助资金每人每年282元,个人缴费每人今年190.08元,加上20元的制卡费。请同学们务必在卡里预留230元的费用。
    缴费方式:按学年度(2013年9月份至2014年8月份)缴费,深圳市社保局将直接从参保学生缴费银行卡扣取。
 
      注意事项:
请各院系老师在10月18日之前务必让同学们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并收集好打印好的《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18日以后就不能受理。


http://www.pkusz.edu.cn/uploadfile/2013/1011/2013101104390199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