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2016-2017学年度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审的通知》,我院现启动唐立新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唐立新奖学金基本情况
(一)该奖学金为多年制奖学金,获奖者在年度审核合格的情况下,可连续多年获奖(依照学校规定审核不合格的除外),奖金10000元/人·年。
(二)该奖学金可兼得2016-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该年度其他校级奖学金。
(三)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应参加获奖者团队“燕新社”,须认同团队章程,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讲座、培训、实践。
(四)深圳研究生院共有6个推荐名额,被推荐学生需自费到北京参加唐立新先生本人面试(如不能参加面试,视为放弃申请唐立新奖学金),该面试为差额面试,最后并不一定能被评选上。
二、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全日制(大陆学生须已转档)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不参评,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
三、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除应满足《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四)须参加本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并取得合格成绩;
(五)须能获得2016-2017学年度校级奖励;
(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被推荐人优先考虑:
1.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课程不及格及重修情况;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四、推荐办法
请各院按照推荐名额推荐候选人,候选人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唐立新奖学金评审会(暂定9月13日召开),并进行现场答辩。最终由评委评选出6名候选人,参加学校的评审。
推荐候选人不能委托他人代答辩,如本人因故不能前来,可向评审会提交本人答辩视频。
五、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6日- 12日,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进行初步推荐,将申请学生材料提交至学工处。
(二)暂定9月13日下午,召开唐立新奖学金评审会,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通知。
(二) 9月20日,唐立新先生本人对学生差额面试(在校本部),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六、材料提交
学生需填写纸质版《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电子版《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请各院于9月12日(周二)17:00之前,将学生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工处。
未按时提交所有材料的,视为放弃推荐名额。
联系人: 武娟,詹助理 电话:26032290
学工处
2017年9月6日
附件:
1.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XX学院
2.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X学院
3.深圳研究生院2016-2017学年度唐立新奖学金参评人数及推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