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2017学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我院五四、光华、中营等奖学金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一)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大陆学生须已转档,包括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原则上不参评,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以硕士生身份参评。
(二)评审办法
严格按照《深圳研究生院2016-2017学年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要求进行评审。
各学院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在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评审。提名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原则上须首先获得2016—2017学年校级奖励。
(三)国家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君远奖学金的评审及推荐名额以相关通知为准。
二、工作日程安排
各学院参照《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和本院评审细则,按素质综合测评、申请、评审、公示、颁奖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9月15日(周五)至10月15日(周日)前,各院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本院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学生申诉,并负责处理申诉。
(二)9月18日(周一),学生奖励奖学金申请系统开放,学生可在校内门户进行申请。
(三)10月13日(周五)12:00前,各学院将2016-2017学年度奖励评优评选情况说明(附件2)和获奖学生推荐名单(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学工处,班级素质测评人须在系统中完成奖项分配。
(四)10月16日,院奖励评审委员会审议。
(五)10月18日,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注意事项:
各学院须做好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参评的通知工作,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参加学生奖学金评审。
附件:
1、深圳研究生院2016-2017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XX学院-2016-2017学年度奖励评优工作评选情况说明-XX学院
3、XX学院-2016-2017学年度获奖学生推荐名单
4、深圳研究生院2016-2017学年奖学金计划
联系人: 武娟 詹筑京 电话:26032290
邮箱:pypj@pkusz.edu.cn
学工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