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04〕195号)及《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04〕205号),我委研究制定了《2012年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计划申请指南》(详见附件)。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每个企业法人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类计划类别进行申报,只能申报一项(技术攻关项目、事后补贴类项目、奖励类项目和配套项目除外)。
(二)申报主体的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主体项目到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12年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计划网上填报时间和书面材料受理开始时间均为2012年5月15日,截止时间以各具体计划项目申请指南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在线填报《科技型企、事业单位信息表》。请申报主体登录科技创新委网站主页面,进入科技统计系统或登录http://apply.szsti.gov.cn:8080/,按要求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
(二)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请申报主体登录科技创新委网站主页面,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或登录申报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8080/,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其中单位的基础信息及财务数据将从《科技型企、事业单位信息表》中直接导入,无需重复填写)。
(三)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请申报主体在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内按各计划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交。
四、重要提示
(一)申报主体须确认申报系统中申请材料的成功提交,并在规定时间到办事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主体应认真核查,确保《科技型企、事业单位信息表》中各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
(三)申报主体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委将会同税务等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核查比对)。
http://www.szsti.gov.cn/notices/2012/5/15/1
联系人:曹环、蔡晟,联系电话:82002204,82107983。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