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研究生院2015-2016学年度 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作者:scbb   时间:2016-09-09 16:46:26    点击率:

各学院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2015-2016学年度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审的通知》,我院唐立新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唐立新奖学金基本情况
 
(一)该奖学金为多年制奖学金,获奖者在年度审核合格的情况下,可连续多年获奖(依照学校规定审核不合格的除外),奖金10000元/人·年。
 
(二)申请唐立新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可以申请特别支持,唐立新奖学金特别支持共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0000元/人•年,第二档为5000元/人•年,第三档为3000元/人•年。
 
(三)该奖学金推荐人选须获得2015-2016学年度校级奖励。
 
(四)该奖学金与2015-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可以兼得,与该学生年度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应参加获奖者团队“燕新社”,须认同团队章程,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讲座、培训、实践。
 
(六)深圳研究生院共有6个推荐名额,推荐学生需自费到北京参加差额面试,且最后并不一定能被录取,务必提前告知学生,请学生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二、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已转档硕士生和博士生(不包含委培生、定向生、自费生、港澳台籍学生和留学生),即非一年级硕士生、博士生及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学生。
 
三、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除应满足《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被推荐人优先考虑:
 
1.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课程不及格及重修情况;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四、推荐办法
 
请各院推荐1名候选人,所有候选人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唐立新奖学金评审会(9月19日或20日召开,详细时间待定),并进行现场答辩。最终由评委评选出6名候选人,参加学校的评审。
 
推荐候选人不能委托他人代答辩,如本人因故不能前来,可向评审会提交本人答辩视频。
 
五、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8日- 16日,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进行初步推荐,将申请学生材料提交至学工处审核。
 
(二)9月19日或20日(待定),召开唐立新奖学金评审会。
 
(二) 9月25日  唐立新先生对学生进行差额面试(在校本部),确定初评名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六、材料提交
 
学生需填写纸质版《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电子版《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需申请特别支持的学生,请填写《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特别支持申请表》(附件4,如有)纸质版。请各院于9月16日(周五)17:00之前,将学生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以及评审情况说明(附件5,如有)报送至学工处。
 
未按时提交所有材料的,视为放弃推荐名额。
 
联系人: 武娟,冯玉凡(学生助理)  电话:26032290
 
 
 
学工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