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2014-2015学年度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审的通知》,我院唐立新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即将启动,今年也是我院首次评选该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唐立新奖学金基本情况
(一)该奖学金为多年制奖学金,面试合格后,将连续多年获奖(依照学校规定审核不合格的除外),每年奖励1万元。
(二)该奖学金与2014-2015年度国家奖学金可以兼得,与该学生年度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将自动加入由学工部指导的“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励奖学金获得者团队”,须认同团队章程,参将团队组织的各类讲座、培训、实践。
(四)深圳研究生院共有7个推荐名额,推荐学生需自费到北京参加差额面试,且最后并不一定能被录取,务必提前告知学生,请学生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二、 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已转档硕士生和博士生(不包含委培生、定向生、自费生、港澳台籍学生和留学生)。
三、 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除应满足《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被推荐人优先考虑:
1. 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 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 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四、 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及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五、 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18日-9月30日 各院按通知要求进行初步推荐,并将学生填写的纸质版《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电子版《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9月30日17:00之前报送至学工处。未按时提交所有材料的,视为放弃推荐名额。
(二)9月25日-10月12日 唐立新先生对学生进行差额面试(在校本部),确定初评名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学工处
2015年9月17日
附件:
1. 深圳研究生院2015年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情况
2. 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
3. 北京大学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