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研究生院2017-2018学年度奖励评优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scbb   时间:2018-09-25 16:52:12    点击率:

各学院:

       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校发【2018】234号)》、《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关于2016-2017学年度奖励评优工作安排的通知》(学工发【2016】13号),现将深圳研究生院2017-2018学年的奖励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个人奖励评选

(一)奖励项目

北京大学学生个人年度奖励包括“三好学生及三好学生标兵”、“学术创新奖”、“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品德奖”、“学习优秀奖”、“优秀科研奖”、“社会工作奖”、“实践公益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

(二)评选办法

1.各项个人年度奖励的具体评选条件和程序遵照《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2.各项学生个人奖励名额初评上限见《2017-2018学年学生奖励名额分配表》(附件1),各院初评人数不可多于所分配名额。

3.“学术创新奖”的学术成果具体标准由本院工作小组邀请相关领域专任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予以明确认定,奖项评选须在学生个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由主管教学或科研工作的院领导、相关领域专任教师参加的学术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向本院工作小组提名推荐。

4. 除“学术创新奖”外,参评学年内各项个人年度奖励不兼得。

5.“优秀品德奖”奖励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产生了一定影响的优秀事迹的学生,由学院提名推荐,并提供相应的事迹材料(限800字以内)。

6.“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由学生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附件6),经院审核后,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校团委会同体育教研部、艺术学院进行专业认定,根据认定结果向工作小组提名推荐。

(二)日程安排

1、9月18日(周二)—10月17日(周三),各院组织学生在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本院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学生申诉,并负责处理申诉。

2、9月18日(周二),学生奖励奖学金申请系统开放,学生登录校内门户进行个人年度奖励的申请(申请路径:办事大厅-学工部业务-申请个人年度奖励)。

3、9月18日(周二)-9月25日(周二),申请“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的学生经审核同意后,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附件2)扫描件,联系人:明淳露,电话:62753999,地点:新太阳104B。

4、10月10日(周三)前,校团委向各院提供“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回复所属学院工作小组。

5、10月17日(周三)前,各学院提交《2017-2018学年度奖励评优评选情况说明》(附件2)和《获奖学生推荐名单》(附件3)电子版。“学术创新奖”还须报送学术评审的情况和初评学生相关材料(附件4、附件5)电子版。“优秀品德奖”须提交事迹材料电子版。

6、10月18或19日(周五),院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各项奖励奖学金及学术创新奖、先进班集体、优秀品德奖)

7、10月22日(周一)前,各院班级测评人在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学生个人年度奖励的初评名单进行分配。

8、10月24日(周三),提交院党政联席会。

二、集体奖励评选

(一)奖励项目

北京大学集体奖励包括:“示范班集体”、“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和评选比例

北京大学“先进班集体”的名额为5个,从“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北京大学“示范班集体”,名额待定。

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个班集体参评,如推荐2个以上的班集体,须注明推荐顺序。

(三)时间安排

1、10月17日(周三)前,各院提交《“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7)扫描件,《2017-2018学年集体奖励推荐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

2、10月19日(周五),院奖励评审委员会审议。

3、10月24日(周五),提交院党政联席会。

注意事项:

1、“学术创新奖”与以上个人奖励项目可兼得;学术成果具体标准由工作小组邀请本院相关领域专任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予以明确认定,奖项评选须在学生个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由主管教学或科研工作的院系领导、相关领域专任教师参加的学术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向工作小组提名推荐。

2、“三好学生标兵”须从“三好学生”中择优推荐。

3、“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从“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推荐。

4、“优秀品德奖”不设名额,须在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产生了一定影响的优秀事迹的学生,提供相应的事迹材料(限800字以内)。

5、“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由学生个人9月24日前书面申请,经校团委会同体育教研部、艺术学院在10月12日前进行专业认定,认定通过的占本院名额。

6、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学院参加评审。

7、具体评审的组织机构、参评范围、评选条件等,请遵照学校文件规定和学工部通知进行。

附件:

1.深圳研究生院2017-2018学年度评奖评优名额分配

2. XX学院-2017-2018学年度奖励评优工作评选情况说明

3.XX学院-2017-2018学年度获奖学生推荐名单

4. XX学院-2017-2018学年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说明

5. XX学院-2017-2018学年“学术创新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6. 北京大学学生奖励申请表(文体)(提交扫描件)

7. XX班-优秀班集体申报表(提交扫描件)

8. XX学院-2017-2018学年度集体奖励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 武娟  电话:26032290

学工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