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2016学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我院五四、光华、中营等奖学金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院遵照执行。
一、评审要求
(一)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全日制硕士生和博士生(大陆学生须已转档,包括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
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其他一年级学生不参评。
(二)评审程序
参照《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和本院评审细则,按素质综合测评、申请、评审、公示、颁奖的程序依次进行。
(三)评审办法
各学院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查。对已获本年度校级奖励者,予以优先考虑。各学院严格《2015-2016学年度五四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要求进行评审。
二、工作日程安排
1、9月19日(周一)至10月21日(周五)前,各院根据学生民主评议、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出初评名单,初评结果在本院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征求意见和接受学生申诉。
2、9月19日(周三),学生奖励奖学金申请系统开放上线,学生可开始申请。
3、10月21日(周五),下午17:00前,各学院提交评审情况说明(附件1)和获奖学生推荐名单(附件2)
4、10月24日或25日,召开院奖励评审委员会会议
5、10月26日(周三),提交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学工处在系统中确认获奖名单,并导出汇总表盖章后交至学校。
各院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视评审程序,做好本年度的奖学金评审工作。
联系人: 武娟,冯玉凡(学生助理) 电话:26032290
邮箱:pypj@pkusz.edu.cn
学工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