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纳米微米材料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2018年)

作者:   时间:2018-11-07 09:19:40    点击率:

       广东省纳米微米材料研究重点实验室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和广东省产业特点,融合北京大学多学科背景,依托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在深圳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在太阳能转化新材料研究的独特优势,围绕功能化纳微尺度材料、器件的设计制备,致力于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纳米微米材料的制备及应用,运用交叉学科的研究方法,主要在可再生能源、化学化工、节能环保、医学工程、生物技术及电子信息等相关领域开展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科研平台的作用, 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实验室本着“ 开放、竞争、合作” 的运行机制设立开放课题,支持与本重点实验室目前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应用研究项目,并鼓励基础研究和交叉学术研究。

一、资助方向
       纳米微米材料可控制备及其在能量转换与储存、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应用和相关标准制定等重点实验室所涉及的研究领域。采用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的应用研究,有利于提高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水平,同时重点实验室也能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使资助的项目达到预期的研究成果。

二、资助对象
       1、国内研究人员和博士后均可在计划指南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批准的项目,可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鼓励研究人员在本重点实验室进行开放性课题研究。重点支持45岁以下青年科学工作者。
       2、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室进行短期研究、测试或进修人员,经申请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在规定时间到实验室工作。
       3、原则上开放性课题主要支持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客座人员和外单位研究人员)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外单位高级研究人员。

三、资助方式 
       设立普通开放基金、青年资助基金两种资助方式。
       1、普通开放基金
       资助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包括材料费、外协测试化验与加工费、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费等),会议及差旅费(不含餐费)等。一般资助金额为3~10万元人民币,开放基金资助的期限为1-2年。
       2、青年资助基金
       资助在实验室工作的青年教师或博士后,一般年龄应在35岁以下,并具有博士学位。资助方法同普通开放基金。

四、申请程序
       1、凡申请资助项目者须填写《广东省纳米微米材料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材料,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2、 高级研究人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可直接申请,其他申请人员需二名高级科技人员推荐。申请书需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
       3、《申请书》通过同行专家评议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和基金额度。未批准的《申请书》一般不再退回,请申请者自留底稿。

五、开放基金成果管理

       1.开放基金负责人每年应汇报进展情况。

       2.课题结束或终止,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材料归档:

       (1)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2)课题技术档案(包括原始记录);

       (3)所发表的研究论文。

       3.开放基金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研究者本人和广东省纳米微米材料研究重点实验室共有。外籍客座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开放基金课题结束时,要求至少发表SCI论文或国家级学报一篇。开放基金课题承担者发表论文或申报成果时,其完成单位必须包含“广东省纳米微米材料研究重点实验室(英文为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Nano-Micro Materials Research)”并标注“广东省纳米微米材料研究重点实验室资助”字样。

六、联系地址和方式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校区F302,广东省纳米微米材料研究重点实验室,邮编:518055

联系人:洪梅
联系电话:0755-26032970
Email:nwlab@pkusz.edu.cn
实验室网址:http://web.pkusz.edu.cn/nwcll/

附件:广东省纳米微米材料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